针对《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发布之后高校毕业生在报名过程中的咨询问题,现补充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各类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一)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相关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取得教师资格的,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二、报名年龄要求
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考生,报考年龄范围统一明确为1997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
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考生,报考年龄范围统一明确为1992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
三、延长报名时间
(一)网上填写报考信息时间延长至4月12日18:00。4月12日18:00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招募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4月12日18:00以后,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考人数查询时间延长至4月11日,即报名期间每天17:00左右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截止至4月11日17时左右最后一次发布。
(三)网上缴费时间延长至4月13日24: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改报岗位时间为4月15日9:00至4月15日14:00。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5日9:00至4月15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4月15日24:00前查询。
补充公告与《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表述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为准。补充公告未做补充的,以原公告为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