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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
据3月3日《人民法院报》报道,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在调研北京西城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时建议,要积极探索推广“无讼社区”模式,开创诉源治理新局面,大力倡导多元解决纠纷,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解于诉前。
“无讼社区”建设工作是指法院通过开展“下沉式”多元解纷、“线上化”诉调对接、“一站式”诉讼服务、“接地气”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形成止讼、化讼、少讼直至无讼的良好社会氛围。“无讼社区”的建设,强化了诉源治理,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向基层延伸、到社区落脚、往乡土扎根,以司法服务推动社区社会治理法治化。
社区矛盾纠纷类型不尽相同,往往很难有标准答案或者统一的最优选择,“无讼社区”的建设正在尝试回应这一命题。其改变以往的矛盾上交、被动调解等,对矛盾纠纷进行周期排查,在“发酵”阶段即对矛盾进行研判分析、实施干预,降低矛盾成讼风险。
社区治,百姓安、国家稳。法院在“无讼社区”建设中,需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建立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多渠道调解模式,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并与相关部门联合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在社区设立诉前和解工作站、指派专人开展诉前和解工作,人民法庭与镇街、社区调委会、专业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能够为辖区群众提供更精准贴心的司法服务。
社区和谐,关系重大。“无讼社区”建设,使人民法庭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得到更好地发挥,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进而言之,“无讼社区”治理模式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尝试。让“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群众急难愁盼在家门口得到解决,不难想见,这样的治理多起来,人们的幸福指数、基层的治理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